郑州大学话剧社成立于2015年,由原郑州大学阳光英语话剧社和原郑州大学天晴剧院合并而成,新成立的郑州大学话剧社拥有本届会员约300人,分布在学校各院系。经过本学年的强强联合,社团拥有各类艺术精英及管理人才。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外文名称
ZZU Drama Club
目录
1郑州大学话剧社社团章程
2郑州大学话剧社活动图片
折叠编辑本段郑州大学话剧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社团名称:郑州大学话剧社。
第 二 条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业余文化社团,尝试以话剧这种艺术表现形式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风采,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助于大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和责任意识的增强。
第 三 条 社团宗旨:提高大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培养大学生的话剧表演能力。
第 四 条 社团原则: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
第 五 条 社团接受郑州大学团委老师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并由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学院团委老师予以专业指导。
第 六 条 本章程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任何条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任何个人及团体行为都将被宣布无效或撤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 七 条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社团机构会员大会、办公室、演员部、宣传部、外联部构成。
第 八 条 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具有社团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二)针对社团的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三)具有对社团的其他重大事宜的权利。
(四)具有对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的知情权;
第 九 条 社团社长的职权:
(一)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发展路线;
(二)负责与学院领导、媒体及其他学院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三)与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进行联系,定期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四)召开和主持会员大会会议,检查社团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社团签署有关文件。
第 十 条 社团副社长的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办公室和各部门,代表部门开展工作;
(三)在特殊情况下代替社长参加各项会议;
(四)负责社团经费的调配工作。
第 十一 条社团各部门的职能:
(一)演员部:
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戏剧表演。
日常工作:
1.编导:剧本的选取、原创或改编以及话剧练习、演员选定等工作;
2.表演:主要负责新会员的学习和培训,各剧组间剧本与人员的协调工作。
3.剧本的收集和记录备案,学期工作结束时全部移交办公室
(二)办公室:
工作目标: 创造好的工作氛围,致力于组织的长远的发展;提供组内的各个工作部门及人员的合作与交流平台。
日常工作:
1.负责社内全体及重大会议的召开准备及会议记录工作,制定组内的的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工作;
2.执行人事制度,负责话剧社的招新工作,考核各部的工作绩效,执行奖励与惩罚起到督促和监督作用;
3. 协调各部及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及时反应会员对协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社长反应,维护会员权益并监督社团工作情况.致力于有效且认真的工作方式。
4. 负责社团演出的舞台协调工作,活动后的收尾工作;打印本社团工作所需剧本、材料;
5.负责社团物品的日常管理;
(三)宣传部:
工作目标:提升社团知名度、影响力。
日常工作:
1.负责社团的一切宣传工作,海报制作、张贴、传单及发传单;
2.负责社团官方微博、微信、QQ等的日常管理;
3.配合社团外联工作,使经费得以运转;
4.对社团每次活动积极宣传,对校内活动积极关注,将剧团推向全校。
5.在演出前后,配合办公室负责舞台协调,幕后工作。
(四)外联部
工作目标:建立与其他社团良好的社交关系,配合使得演出圆满,维护剧团形象。
目前工作:
1.建立良好外交关系,保持社团经费运转;
2.负责联络赞助商以及服装道具借租工作;
3.社团联络工作,活动评委,嘉宾邀请,社团联宜等。
第 十二 条社团换届具体条例:
(一)社团社长换届需经原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推荐若干名,经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社长以及副社长;
(二)社团各部门部长换届由原部长提名,再在员大会是由各部门选出。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 条: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会费;
(二)学院和社会赞助;
(三)通过正当途径收入;
(四)其他来源。
第 十四 条:经费去向:
(一)社团维持正常运行及购买演出服装、道具、租用场地;
(二)剧本及其他材料的打印;
(三)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支出;
(四)其他方面。
第十五条:经费原则:勤俭节约、公开合理。
第十六条:账目由办公室管理。用前要有预算,由社长审批后执行,购买人员要有2人以上。
第四章 社员管理
第 十七 条 入社流程:本社决非单一民族、同一机关组织,凡本校学生不分年龄,民族,性别,凡赞成本社总章程,履行社员义务,热爱话剧表演,并有一定的表演创作及相关素质者,经本人申请或由本社社员推荐并填写自荐表,经考核批准后入社,入社后须填写社员登记表。
第十八 条 社员权利:
(一)对本社工作有参与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二)有参加本社举办的讲座、演出、比赛等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九 条 社员义务:
(一)有自觉交纳会费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本社纪律和相关规定的义务;
(三)有自觉遵守本社章程的义务,接受本社最高权力机构决策;
(四)有积极主动参与本社组织的活动的义务;
(五)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名誉与利益的义务。
第二十 条 退社流程:社员有自由退社的权利。首先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在退社前必须完成所有未完成的工作。一旦顺利完成退社即退还所有社团资料及工作证件,理论上退社社员可以重新成为社员。
第二十一 条 社员具体管理条例:
(一)个人一旦成为话剧社团正式成员即受此管理制度,违反此制度按此制度条例进行处罚;
(二)全体社员应按时参加社团的活动和会议,无不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事者提前请假;
(三)每位社员应有严肃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无故拖延和终止工作。
(四)每次活动前后召开全体正式社员会议,须准时出席。
(五)每位社员及时交纳社员费,社员费按社团活动开支情况来交纳,社员退社后将不退还社员费。
第二十二 条 社员奖惩与处罚条例:
(一)本社对社员处罚有如下几种: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和退社;
(二)根据话剧社员纪律及考核制度,轻度违反制度,没有形成不良影响和社团损失的记一次批评;违反制度已经形成轻度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记一次公开批评;违反制度较为严重,已形成较严重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记一次警告;严重违反制度,已经形成严重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即退社;
(三)三次批评累计公开批评,三次公开批评累计一次警告,依次警告再违反制度即退社;
(四)社员如表现良好可减轻或撤消处罚;
(五)社团实行奖惩制,每学年度对社员进行评估,授予"社团积极分子"称号,并推荐增加综合素质分数;
(六)社员在社团的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做出巨大贡献者可进行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 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大学话剧社。
第三十一 条 本社团保留本章程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制度将及时向所有正式社员公布。
第三十二 条 章程修改程序:由各部门成员通过后提出,并交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则可修改,修改后及时提交团委。
第三十三 条 本社团挂靠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团委,并由社团联合会督导。